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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经济纠纷

    1998年我们家在察县买的地皮355平方米,盖了一间房屋64平方米。之后一直借给舅舅家住,一分钱没有给过。2013年口头协议房子卖给他们6万元,等房屋征收时两家各一半。可是房子手续过户给他们之后,就不承认了,说他们已经是户主,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想给钱我们一分都拿不上,最多给6万元。 我们本来想私下解决,2015年一月初两家商议给我们家10万元。一月中旬再去说给我们6万元,还有当初建的房屋64平米如果征收这部分钱归我们,其他地皮类他们全要。一月底去他们就直接又耍赖,说最多给6万。 请问1、我们怎么能挽回经济损失?2、我们能否把房屋要回来,他们到现在一直没有履行任何义务,一分钱也没有给。3、我们能否将1998年到2013年没有过户给他们时的房屋租金手回来?(没有签订租房合同) 北京市

    房屋征收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蓝粉之约

    发布于2016-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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