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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房子,双方约定到房产中心提交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2月7

    我买房子,双方约定到房产中心提交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2月7日,后在办理过程中因银行需要补充资料,提交资料时间推迟到2月28日,3月9日过户完成,3月10日银行放款。现甲方要求我支付2月7日~2月28日的违约金。实际情况是:按正常过户程序,提交资料后,房产交易中心的过户时间为20后,以此推算(中间有7天国家法定假日),正常过户时间为3月6日,实际过户时间为3月9日。这个违约时间以哪个为准?补充:我提交资料后找中介帮忙加急,支付2000元,本应20天过户的提前到9天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违约金 中介 举报

    提问者:puqiaoyilianyu

    发布于2016-0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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