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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假设A开车与载有C的摩托车B相碰,交警的责任判定是A主要责任,B次要,C不负责任当时B的大腿血管断裂,右大腿粉碎性的断裂,现在是动了手术用钢板固定的,头部颅脑也造成损伤总共在医院的住院部花了103000左右,另外在重症监护期间医院嘱咐购买了13瓶的白蛋白,花了8840B的伤残等级是10级别,我这个地方的人均收入是1年1.78万左右,C的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可能也花了1万左右,请问这种情况下B跟C能从A处拿到多少的补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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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爱吃狗不理

    发布于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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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ebahai 丨Lv 0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残疾赔偿是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10级伤残赔偿10%.
    +1 2010-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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