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相撞

    09年12月29日上班途中骑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一路口处右拐,与此路口一左拐面包车迎面相撞,当时昏迷,鼻骨折,眉骨折,泪腺断裂,牙骨断裂。面包车是非法营运的拉客车辆。至今十天交警没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恳请熟悉此类知识高人解答:1.这个事故怎样认定责任?2.交警不下认定书怎么办?3.向面包车方怎样索赔?4.此时在试用期内,有合同,还算工伤吗?

    提问者:如同怀念

    发布于2010-12-09

共1个回答
  • xamljn 丨Lv 0
    主要看电动车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当时相撞的时间里谁违规了?面包车左转弯的时候是红灯还是绿灯?如是红灯那面包车就有责任了,若是绿灯而电动车是闯红灯,那电动车就有主要责任。另外,电动车怎会跑到机动车道上去的?面包车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不管是不是要负责任,这跟其非法营运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非法营运当另案处理。非法营运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因素。是否要负责任,主要看谁违规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迟早要下来的,交警不可能不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面包车是否要作出赔偿在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还很难说,还是要看谁的责任。如果电动车是在上班路上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里,同时还要交警认定是面包车负全责的情况下,即使在试用期里也应作为工伤处理,这可能还要劳动仲裁一下。所以感觉你的问题现在还很难说面包车就一定要向电动车作出赔偿和工伤认定。
    +10 2010-12-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