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博士,您好!咨询几个问题,谢谢!(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1、03年,以本人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06年结婚,07年经公证,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当下,有购房意愿,请问,以我配偶的名义去购房,能否享受二成的购房首付?2、03年购买的住房,目前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经全部还完,还剩10万左右的商业贷款。如果现在按揭购买新的房子,夫妻双方能否享受公积金的上限贷款额度?3、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夫妻双方能否将每月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金额,全部用于当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如果可以,是不是在账户上预留不少于一年的金额?以上三个问题,在线等待您的答复,再次表示感谢!

    按揭贷款 购房 还款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风哥存档

    发布于2010-12-07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jngtk 丨Lv 4
    你好!1、根据规定,首次购房或改善性购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都可以享受两成。2、按照您的描述,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清,那么再购房是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3、如果要申请逐月还贷,那么账户里至少要预留一年的金额。
    +1 2010-12-0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