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要求些什么赔偿?

    1,有配偶者却与他人(前夫)同居。2,遗弃家庭成员(合法丈夫和小孩)两年。 现在女方先提出要离婚,请问合法丈夫和小孩 可要求哪些赔偿。3,与妻共同抚养前夫小孩十八年(与小孩子不成立养父子关系)。可否申请赔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thef

    发布于2010-12-07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绿茶加青梅 丨Lv 3
    ⒈ 精神赔偿!(与经济挂钩,额度不是太高)⒉首先是小孩的抚养费(但是因为你和她分居并不是离婚所以你也需要承担这费用的一半,也就是说小孩两年所用费用的一半 这个法院自然回评审)⒊不能,既然你与她2婚后,该前F孩子判给了她,那么就是说 抚养孩子的义务在她,也就是说三者之间组成了一个家庭集体,这就已经成立了抚养的义务了!
    +1 2010-12-0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