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解答
我与被告同在一工厂上班,05年厂里分配房改房,被告按规定参加了厂里的交旧集新分配方案,(被告原来有一套厂里的房改房),分配到了一套新房,并入住,我则分到了被告退回的老房子,但被告一直持有老房子的房本,不再承认他交了老房,厂里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将新房从新分配给我,并于今年办理了房产证,但被告仍然占据着新房不搬,我不得已将其告到法院,要求其搬出,但是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房管局要求撤销我的房产证,并向法院提交了其他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他起诉理由是我们厂营业执照在2007年被工商部门因未年检予以吊销了,所以厂主体不在了,我办理房产证是虚假的手续)。致是我的民事案件被迫中止,我想问问各位好心的专业人士,我现在怎么办,他就可以这样随意的提起诉讼吗?
更多
房屋管理局
新房
房改房
房产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