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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主好好的升高房租

    我租了一间铺,做饮食的,但是因为生意不好,我想转租给别人,找到合适的人后,打算签合同的时候,房主却把房租重5500元-6500元(加1000元)。我没办法,只有默认了,但是实在赚不到那么多钱,我转租的人也嫌房租太贵了,我就想告发房主,请求房租降回原来的价钱,请问,我这么做,合理么?能降回原价么?请求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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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myy1988

    发布于201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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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zfzhh 丨Lv 4
    你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您要明确,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那么就应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来处理,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包括租金、合同期限等。所以,对于您所讲的租金问题,还是要先看你们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才作出判断。您可以先将合同传真给我看一下,我再给您具体的意见。
    +1 2010-1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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