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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侯0813 丨Lv 4
    今年已75岁的老人翟某原是柏灵桥北社区的居民,2007年老伴因病过世,孩子们看到他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想重新给父亲找个老伴,让老人安度晚年。在2010年的一天经人介绍,与同是丧偶的濮阳籍59岁妇女杨某相识并再婚。两人再婚前各有数个子女。再婚后杨某把户口迁到了翟某的户籍所在地。2010年,由于旧城改造建设,柏灵桥北社区纳入了征地拆迁补偿范围,翟某和杨某共同获得了拆迁补偿,并可以以较低的房价购置房产。但购房之时,翟某在未与杨某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私自将购买低价房的机会交由其小儿子购买了房屋。由此杨某与翟某发生了矛盾,各自搬到自己的孩子处居住,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事后,翟某向杨某提出要每月的生活费,杨某认为其要求不合理。于是翟某来到调委会,要求对其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 2016-01-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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