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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租房协议的问题

    房博士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套房子,然后把其中的一个小房间租给了另外一个人,当时收了她押金,合同是到今年的4月份中旬到期,但是现在她准备搬走。当时由于疏忽,合同没有注明违约条款,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把押金退她并且返还她一个月的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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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凌凯电子

    发布于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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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紫蝴蝶的梦想 丨Lv 1
    既然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对其一些违约行为较少约束,但押金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可以根据合同,不退还押金。
    +1 2010-1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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