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2012年买入政府组织的团购房,五证不全,签订认购协议,先逾期不交房赔偿问题

    2012年,区政府组织团购集资房,开发商说五证不齐,只能签订认购协议,口头告知将于2013年上半年交房,一次性付款。后工程停滞,先逾期不能交房,赔偿只按0.5%一年。认购协议上没有相关赔偿约定,是否可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 北京市

    购房 认购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liber牛

    发布于2016-01-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