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建的房屋,但审批时写的加层,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屋没有办房产证的事情,我母亲和我继父在1996年共同出资建造了一栋房子,但当时建房审批的时候,写的是加层,(也就是只审批了2楼的部分),一楼是一个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是49年前的老平房,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继父的名字,没有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法院已经判决,说该房屋是我继父和母亲1995年共同出资翻建的四间平房并加层,1996年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加层,政府也予以认可。所以法院也只判决2楼的部分,对1楼的没有做处理,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一楼的部分我还能要来吗?能追加审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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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hehaifeng
发布于20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