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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房产的疑问

    1、我和我老公协议离婚。2、但是第一套房是他的名字,他留给我们共同的女儿。第二套房是我的名字,他也给我。我们各自手上的现金为各自所有。3、孩子给我,我不要他的抚养费;孩子18岁,读高二,目前身体状况不佳,故协议里有”今后孩子如有大病,夫须共同承担责任“。因我和我老公不是没有感情离婚的,故他不想我过得艰难,把房产都给了我,我因为有孩子,想着今后读大学、工作都会花钱,但是我老公(我们还没办理手续)负担也重,所以我不要孩子的抚养费(他开始说给,我坚持不要)。后来好朋友提醒我,说我老公给孩子的那套房,一定要过户给孩子,否则以后他的妻子(他肯定会结婚)孩子要和我打官司要这套房产,到时候我没有理由不给。但是我老公又说不过户,因为他就是留给我们共有的女儿的,协议里写的有。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避免今后的麻烦,也就是说:即使他以后的妻子孩子来要这套房子(户主是我老公),我女儿依然可以全权拥有这套房子。 北京市

    首套房 户主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伴奏改版很多

    发布于2016-0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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