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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局明知开发商不会如期办理房造,还让我们先交大修基金,这样的政策合理吗(来自连云港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我们房屋回迁,房产局要求我们先交大修基金才能入户,理由是担心开发商不给办理房造,托的太久,这种说法合理吗?若开发商不给办房造,那政府押着我们老百姓的钱,我们老百姓找谁说理去?大修基金是办理房屋产权时候交的,开发商不给我们出办理产权的手续,我们没理由先把钱预付吧?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回迁房 房屋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yyynini

    发布于2016-0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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