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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市对第二套房的认定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请问各位:我200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贷款了。2009年我将该房产卖出,且目前我名下无任何住房,如果我再买房子是否属于购买第二套房?目前通过朋友交流,大家对大连市第二套房的认定说法各异。说法一:根据贷款来认定――即只要我在银行有商业贷款记录,无论现在是否有房产,再购房都属于第二套房。说法二:根据名下房产认定――即只要我名下没有房产,无论是否曾经有过商业贷款记录,再购房就算第一套房。以上两种认定方法并未得到官方确认,拜托各位明白人能够给予正确解读。谢谢!

    购房 贷款 首套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wb725007007

    发布于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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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夏宁 经纪人
    其实说通俗点就是,商贷是看房子还看贷款记录,两个有一个就算二套,公积金呢现在是只要你的贷款还清了并且名下没有房子就是首套(夫妻双方)
    +1 2013-05-11 举报
  • 网络小仔 丨Lv 0
    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明确了标准为“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这也被称为监管机构出台的最为严格的二套房认定标准。6月8日,记者了解到,大连大部分银行尚未收到总行通知,具体细则稍后才能出台。因此目前多数银行认定标准仍以贷为准,只有个别银行认房又认贷。 银行很难打擦边球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很严格,这也表明了管理层控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一家国有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逐步提高。开始主要以个人为单位,后来变为以家庭为单位,若家庭成员中有人利用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那么再购房时均视为二套住房。而新规定则意味着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人拥有房屋,无论是否曾利用过银行贷款,再购房时都视为二套。“现在还在等总行具体执行细则。” 业内分析,此前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银行在实际操作中还能打擦边球。比如一些银行内部规定贷款结清再购房时可视为首套。而此次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此细化,让 银行很难打擦边球,银行也不愿冒这个风险去做这个业务,所以可能会执行得比较严格。 采访中,也有一家银行工作人员透露,该行已经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最近,我们银行一套房贷业务基本不做了,主要是今年个贷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了。现在做一套房贷不赚钱,再加上最近出台新标准认定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干脆放弃了。” 参考资料:大连新商报
    +1 2010-12-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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