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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引发的问题

    律师好:我的二手房75平方米,协议以15万元卖给张三,张三先付给了11万元后入住了该房。余款4万元要在过户后一次给清。为过户方便、张三状告我到法院,要求我配合过户。法院于2013年7月10日开了庭并开出了民事调解书,双方签了字生效。之后我催张三过户给钱。张三讲不想要该房子了,就退房之事我俩达不成协议。而张三还一直住在该房至今。2015年12月21日我被通知到了法院签收了执行通知书。这时我才知道早在2013年7月13日张三就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也在2013年7月16日受理并立了案。是当时因张三不想要该房了,也就没让法院执行,法院也没给我下执行通知书。而现在二手房价上涨了,张三又要要该房了,并把4万元放在了法院。让法院强制执行把房子过户到张三名下。也不给我弥补这两年5个月的经济损失。我能另案起诉张三吗?能要哪方面的损失?是房租吗?法院能给立案吗?还想问法院在2013年7月16日就立了案现在才给我送达执行通知书,这符合程序吗?我已在法院复印了张三的申请书日期为2013年7月13日。4万元交给法院的单据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我该怎样应对?谢谢!平安夜快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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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emailsj

    发布于2015-1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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