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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买方,先付卖方50%的房款,两年后更名再付余款,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买方,先付卖方50%的房款,两年后更名再付余款,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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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anre1983

    发布于2015-1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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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个回答
  • xinghui881216 丨Lv 3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不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有效
    +10 2015-12-19 举报
  • 刘欢 置业顾问
    合法,但是买方有风险
    +10 2016-02-04 举报
  • 谢柏川 经纪人
    合同有效力,但是时间太长,风险过高
    +10 2016-01-29 举报
  • 施灿鹏 经纪人
    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行为是私下的,
    +10 2016-01-29 举报
  • wap7846828853 丨Lv 1
    我是卖方,房产5o万买方先付30方,剩余房款每年付1o万,两年付清,协议咋写。
    +1 2021-06-12 举报
  • soufunso23133783 丨Lv 1
    这样做可以。
    +10 2016-02-05 举报
  • qqqyyy110 丨Lv 2
    双方达成一致没问题的
    +10 2016-02-04 举报
  • renthous1024530 丨Lv 5
    可以,为什么要托那,可以贷款,只要卖方愿意就可以
    +10 2016-02-04 举报
  • 冰儿妹妹 丨Lv 7
    有法律效力的
    +10 2016-02-04 举报
  • sdd000529 丨Lv 8
    双方定立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10 2016-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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