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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土地纠纷

    你们好:我是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的、我是有土地房屋证的,想盖房子,可邻村来闹事不准盖,事是发生在2003年,邻村从我家屋地修了条往村后鱼塘的路,当时因为我们全家不在家,当时村长没阻止,现在要盖房子了可邻村来闹事,不准盖,当时叫前任村长出来作证,可他一口咬定这是要留4米的路。可是我的土地屋证没注明要留4米路,因为后面就是前任村长的房子。当时土地屋证是他一手办的,现在他下台了为什么不负责。当时派出所的民警也来了,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也来了,他们没给我处理,为什么我有土地屋证他们不给处理,到过司法部门,他们不管。有谁能帮我解决,谢谢帮助。。。。。。。。。。

    房产纠纷 房屋 房子 土地 举报

    提问者:dingdanglele

    发布于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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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按以上规定,你可要求当地政府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010-11-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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