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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集体用地的开发整合问题?

    例子 过去A早早认识了农业资源整合会带来客观的利润,并与B达成了转让协议,购买了B的数百亩耕地,耕地证上的名字也更改为了A,但是A不是农村户口(现在法律规定:不允许城市户口的人拥有耕地)。经过几年的经营和大笔的投入,这块土地已然成了气候,设施齐全,产量稳定。几年后,以前的卖主B靠着这条法律规定,或敲诈要钱。或是直接想要回土地,好自己经营进行营利,并告上了法庭。这几年发生了很多类似的事情。很多配套设备更本带不走,而且价值很高。就算这些年经营的好,够本,但也有一种徒做嫁衣的感觉。如果可以继续经营,利润完全会更大更长久。对于这样的问题,各位大牛有什么可行的办法挽回?或提出一些关于农耕用地的整合开发的合理意见。拜谢。 北京市

    户口 耕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ssshht

    发布于2015-1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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