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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名下有房产,是否需要办理赠予公证?

    婚前由父母出资,但是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否需要做赠予公证呢?倒不是为了预防离婚,而是如果子女在婚后意外死亡,如果做了赠予公证是不是这个房产就可以由父母收回而不按照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呢?题主目前还是个单身汪(All Hail FF团!),然而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一个类似案例,想提问大家讨论一下。敏感问题,匿名,请谅解。 北京市

    电视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bxdc

    发布于2015-1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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