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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12年甲用自家的一块地和乙调了一块地,同年,因为修住房需要,甲把和乙调的这块地又和丙调了一

    您好,2012年甲用自家的一块地和乙调了一块地,同年,因为修住房需要,甲把和乙调的这块地又和丙调了一块地作为房屋地基用。调地的都算是邻舍人,属于双方口头协议,无字句凭证,现在乙反悔和甲调地,甲让步可以再乙给一点地,乙不答应,而丙非得要乙的那块地,不然就要求甲高额索赔地基费,也就是说现在甲解决了和乙的纠纷,那么甲和丙的问题也解决了,现在我想知道甲如果不答应乙反悔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急要答案,再次感谢各位律师,希望您们能给我点建议,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地基 举报

    提问者:陈星似

    发布于2015-1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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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碧海星天 丨Lv 3
    你好:甲有权拒绝乙的调地要求。
    +1 2015-12-12 举报
  • Fifi 丨Lv 3
    您好,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协议,甲和乙已达成调地的协议,并且也履行了,该行为受法律保护,甲可以不答应乙反悔的要求。
    +1 2015-1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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