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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把房子送给失去丈夫后又供养他8年儿媳妇了,还能要回来吗?

    1:老人两个儿子四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去逝,两个老人分开两个儿子家住,一家养一个,大儿养父,小儿子养母。父亲跟大儿半年后去逝。2:03年,小儿子意外去逝,几个子女打算把老人接到大儿家去,并要求老人带房走,房子是农村的那种84年修的两层房,无内部装修,是小儿子与媳妇一起努力建的,老人觉得没什么好分的,不愿意听子女的想法,说这儿就是她的家,那儿也不去,子女们在劝说多次后没有结果,后面就再也没提过了,老人就这样跟着媳妇,其间除了老人过生和过年会过来看看,其它时间都不管理老,大儿子因为当初没有分到所谓的财产硬是跟这个媳妇断了联系,老人过生过年都不看一下,就这样媳妇一个人供养着老人所有的衣食住行。3:到07年底,新农村改造,所有土地外租,农民都搬迁到街,建有新的住房,每人可以得到40平方和6000元现金补贴,消息刚一发布,有一天大儿子趁老人生病期间强行把老人接到自己家,说自己的老母自己养,强行搬走了老人在媳妇家住的房间所有物品,其中有好多都不是老人的,并还说要老人的新房40平方和现金补贴,媳妇没阻拦,但还是希望老人回来住,因为跟这家十多年,都知道大儿子脾气不好,老父亲就是跟他半年不到就去逝了,都是有原因的。其间,他不停的跑村委要求老人分户到他头上,新建房也要求分到他头上。4:村委觉得直接分到大儿子头上不合理,在村民资料填写表上还是分在媳妇头上,大儿子得知后,跑了很多地方无果,开始对老人不那么亲切了,最后四五个月吧,老人受不了大儿子的脾气,到处找小儿媳妇,说要回来住,媳妇因为当初受大儿子的威胁,一个人住,女儿又在外上班,怕大儿子乱来,所以把老房子卖了,到外面租房住,媳妇听说老人在找他,不忍心,与老人的二女儿商量在她家住上一段时间,等新建房分房后就接老人回,5:09年初,分到房子,房子为三个户主,老人,媳妇,媳妇女儿,每人40平方,分为一套两厅三室的房子,媳妇装修好房子后就把老人接回来住了,住新房后,他的子女没有一个人来看她,媳妇什么都认了,把老人当亲妈一样伺候,12年,媳妇觉得老人越来越想大儿,老在面前提起大儿,媳妇想可能真的老了,想他就带她去吧,老人想到媳妇要带他去大儿子家,高兴得不得了,媳妇本打算送婆婆去住两天就再接回来,谁知道一开门见到是老人,大儿子关上门就出去找这个媳妇闹事,当着小区那么多人说,想要就要,不想要就送我这儿,媳妇说老人天天念叨你,想你,就过来住两天就回去,大儿子不听,还是大闹特闹,硬是不让老人进门,媳妇觉得很生气,就把这么多年的气全部发出—,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最后还上了成都电视节目,当着电视台记者,村委干部,村民,两家写了这份协议:老人说我一直跟着媳妇多年,房子也给她,大儿也同意,放弃房子继承,最后就还是给媳妇,老人农村的口粮款给大儿子。以后就跟媳妇没有关系了。6:一年后,大儿子又吵着问这个媳妇要房子,他说是老人想要,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老人还能要回去这个房子吗?如果要回去了,这个媳妇供养了老人八九年,其间子女都是没有管理过的,这个怎么算,可以要看护费吗?看护费又怎么来算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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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客阿飞

    发布于2015-1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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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jay61132 丨Lv 2
    是可以进行协商和起诉的.
    +1 2015-12-12 举报
  • caoyingxinz 丨Lv 0
    属于赠与,如发现赠与存在欺诈或者是其他法定情形,可以撤销。
    +1 2015-12-12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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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208 丨Lv 3
    你好,老人有权处分他的财产,赠予是可以的。儿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
    +1 2015-12-12 举报
  • 拳皇0723 丨Lv 4
    您好,虽然你们签订协议约定老人将自己享有的房屋份额赠与儿媳,但该协议未公证,也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因此,老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但儿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享有继承权。
    +1 2015-12-12 举报
  • 周校长 丨Lv 4
    对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的。对于老人自己有遗赠等处分也是可以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1 2015-12-12 举报
  • 铅笔小鑫 丨Lv 4
    你好,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可以要求继承的,老人赠与的话,是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1 2015-1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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