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2013,9,23.学校门口斑马线,醉驾把我女儿从人行行道撞飞40多米,学校盖楼把学生从原来学校弄到(来自南京校门口小区)

    2013,9,23.学校门口斑马线,醉驾把我女儿从人行行道撞飞40多米,学校盖楼把学生从原来学校弄到 北京市

    提问者:任红茹

    发布于2015-12-12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 惜樱如梦小筑 丨Lv 3
    你好,如果学校管理不善有责任
    +1 2015-12-12 举报
  • 莫思颜 丨Lv 4
    你好,学校没有的
    +1 2015-12-12 举报
  • fdczhangtingting 丨Lv 4
    根据您的描述,学校没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 2015-12-12 举报
  • sfqliftx 丨Lv 4
    你好 ,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
    +1 2015-12-12 举报
  • 别勾引我 丨Lv 4
    您这种情况,学校应该没有责任
    +1 2015-12-12 举报
  • 飞鹰主页 丨Lv 3
    你好,可以追究责任。
    +1 2015-12-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