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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谢谢!!!

    请问:有人买我的住房,因为钱不够,对方要求先过户之后办了贷款再把余下的款付清。面对这样的疑问,我与其私定一个协议,并注明在过户6个月内将余额款项付清,在此期间乙方不得转卖该房屋(并附带欠条、签字按手印),如半年内乙方没有将差额款项付给甲方,甲方将收回房屋。但是,因为先决条件是要甲方先将房子过户到乙方的名下,我想请问这样私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乙方不承认,甲方通过法律途径,是否能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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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盛雪仁

    发布于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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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hanwff1 丨Lv 0
    反馈 反馈在我们的模型是接收器的反应被送回到发令者。每个我们体验了感觉
    +1 2010-1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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