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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ugm小兰 丨Lv 0
    发放年终奖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可以将年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发放当月不足扣除额的可以先补足扣除额后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只能用一次,是自然年度。 例如:年终奖发了12500元,当月工资1100元,那么先补足扣除额500元,按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适用10%,应缴税款为12000*10%-25=1175元。月度1200元是不需要缴纳税收。年终奖12000元,可以按补足当月工资的余额11600元计算,除12个月为966元,适用10%,应缴税款为11600*10%-25=1135元。当然,看 想法:去年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800)*5%=20元年终奖先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000/12=1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年终将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0%-25=1175元
    +1 2010-1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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