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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未婚买房分手后产证除名问题

    律师好,2010年和女朋友一起买房,2011年产证办理下来,写了双方名字,产权共同所有,现两人感情不和要分手,女方愿意主动放弃产权,将产证上名字除去。现已经通过法院调解,出具民事调解书,判定房屋给男方一人所有后已到公证书办理房屋贷款抵押变更,现有最后一步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手续,正常情况下直接走买卖程序将女方的所有部分卖给即可,但是涉及的费用较多!目前房产证上只写明共同所有,并没有说明双方房产的持有份额,请热心的律师们帮忙确认,如果我先和女方约定房产她只占有1%的份额,然后再去过户是否可行!谢谢! 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大师帮忙,重金酬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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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ouyang_hui16

    发布于2015-1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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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暮苍 丨Lv 4
    房产证上写着你两名字,按共同共有,你两各占一半,既然对方主动放弃产权,你可以让对方写一个放弃产权的书面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1 2015-12-05 举报
  • 团团大叔 丨Lv 4
    持调解书到房管部门办理。
    +1 2015-12-05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应当在调解协议来明确份额,再办理过户
    +1 2015-12-05 举报
  • boyqq 丨Lv 4
    既然有法律文书,按照法律文书办理
    +1 2015-12-05 举报
  • 梁医生性咨询 丨Lv 1
    你们不是有调解协议吗,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1 2015-12-05 举报
  • liuyue94535 丨Lv 3
    应当在调解协议来明确份额,再办理过户。
    +1 2015-12-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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