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本加女方名字

    男方名下的房子,全款买的,无贷款,和女方结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若是涉及到离婚,女方能分到吗? 北京市

    贷款 房子 房产证 全款 举报

    提问者:mccarlino

    发布于2015-12-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起名测名 丨Lv 0
    你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
    +1 2015-12-03 举报
  • gjh628 丨Lv 0
    你好,可以的,建议来电详谈
    +1 2015-12-03 举报
  • 小镇姑娘土土滴 丨Lv 4
    您好,若加上女方名字,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
    +1 2015-12-03 举报
  • 尘寂地带 丨Lv 0
    你好,可以 分到房屋,因为房屋现在属于共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1 2015-12-03 举报
  • xingshi_chen 丨Lv 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1 2015-12-03 举报
  • bb26wu 丨Lv 3
    你好,已经加名店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1 2015-12-03 举报
  • dwb_lps 丨Lv 0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1 2015-12-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