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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骗取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法律疑问?

    甲公司(股份合作制)挂牌出让一块土地,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外,提出必须一次性支付拆迁补偿费。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50%共同成立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甲公司法人担任丙公司法人。丙公司成功摘牌获得甲公司出让土地,获得土地使用证,而实际上丙公司并未向甲公司支付出让土地所必须的拆迁补偿费,甲公司出具给土地管理部门的拆迁安置费收款证明是未实际履行的,即甲公司并未收到拆迁补偿费,出具收款证明仅仅为了丙公司能成功获得土地使用证。最终由于甲公司职工为拆迁补偿费问题拒绝拆迁,导致土地未能正常开发,若干年后,甲公司将丙公司股权全部卖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丙公司70%股权卖给丁公司,现在当年甲公司所出让土地被丁公司已开发成楼盘成功销售,而甲公司至今也没有收到拆迁补偿款。 问题1、在整个过程中各家公司或个人是否涉嫌违法或是犯罪;2、丁公司使用土地是否合法;3、解决甲公司职工、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矛盾的方法;4、请高人提出办理意见? 北京市

    土地证 拆迁补偿 楼盘 土地 举报

    提问者:zhf13897449042

    发布于2015-1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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