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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离婚女儿归属和赔偿

    您好!大概情况如下(我叔叔离婚-江西农村):1994年我叔叔结婚,婚后产下一女儿。2000年我婶婶从农村离家外出打工后直到2009年今天一直杳无音信,将近9年既无电话,也没有汇款、礼物之类的寄回,从未回家。家中也不知道她在外面做什么工作,是否再婚。现在我婶婶的妈妈过世,估计今年正月初十会回娘家,我叔叔也想借此机会,了结此事。9年来一直是我叔叔独立抚养女儿,现在我叔叔想通过法律途径,上法院来办理离婚,确定对女儿的正式归属。我叔叔一定要女儿,我想问:除了要女儿(15岁了)的归属权外,是否还可以要别的赔偿,都有哪些,有什么标准?因为紧急,还请各位专家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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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imeking

    发布于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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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凡星乐屋 丨Lv 3
    楼上诸位的办法都是太复杂了。只要她四年下落不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她为“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他的丈夫、女儿及父母有权继承她的财产。根据是《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如此说来,你叔叔应该是希望她在正月初十不要回来,然后赶紧去法院提交申请吧。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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