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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离婚能分到财产吗(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是04年结的婚,05年生了个女儿,小孩现在3周岁了,我们性格合不来,两个人都想离掉算了,在结婚前他就以他的名买了房的,建筑面积110平米,那时买一起是8万多点,他首付了2万的,结婚后住进去再每年交5000到银行,现在按当地的房价,房子值16-18万左右,他今年又代款购买了一步包上牌一起9万的小汽车,如果我们离的话,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我可以分到多少?女儿如跟我话?他要不要每月付抚养女儿的费用?应该抚养到女儿多大,每个月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呢?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或律师告之我,从和他结婚后我一直没出去工作的,都是在家里带小孩子做家务.

    房价 房租 房子 首付 举报

    提问者:LIUZM

    发布于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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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阳光融露 丨Lv 4
    1、“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我可以分到多少?”:(1)房子你分不到:因为房子是结婚前他以他的名义买的,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2)但房子在结婚后每年所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一半。(3)车: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一半。(4)虽然“从和他结婚后我一直没出去工作的,都是在家里带小孩子做家务”,但只要你们之间没有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你们结婚后他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都有权要一半的。2、关于孩子:(1)归谁抚养还要看你和他哪一方的条件更好一些,但如果他主动让给你抚养就没什么问题了。(2)抚养费应给到孩子18周岁,可以按月给、也可以一次性给齐、一般是每月给他收入的20%-30%。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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