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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局(主管部门)不履行人事聘用合同条款

    我是赣州人,2014年上半年考上九江市事业单位分在修水县古市镇卫生院,现因父亲患心脏病并手术后欠佳等原因,想考回离家近点的单位,所以打算辞职,卫生局不同意。去年我所签聘用合同未规定违约条款,今年卫生局自己出了一份《修水县卫生系统人事管理条例》,现在卫生局按《条例》不同意我辞职,以未满5年服务期为由,并要求辞职要交每月1千,共4.8万违约金。本人咨询人事仲裁,未能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备注:只是卫生局不同意,古市镇卫生院内部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真去申请仲裁,卫生局也未必会执行,并且可能记录档案,我只想找专业人员提建议解决方案。。。协商走不通,已经去求过多次了。。。 北京市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5-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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