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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男方会不会分女方的财产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我们是闪婚,当时受他的骗结了婚,他一无所有,现在我们有一个孩子才几个月,我想和他离婚但他死活不离,我准备离开他所在的城市,想去大连买个房子,先远离他,然后慢慢办离婚,但我又担心他会分我的房产,孩子我带走,只想早点和他分开,分开两年不就可以自动离婚了吗,请问我如果买了房子他是不是也要分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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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oesid

    发布于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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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eidiyan 丨Lv 3
    您好,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包括房产、有价证券、存款等等;你的思路是对的,买房不用你的名而是你父母的,否则同样也属于平分内容里的,但要注意,如果您丈夫之前就知道你有多少存款,突然之间没有了,在离婚时他是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所以您的存款要一点点的转出去,平常得就好象日常开销一样,防止万一。转移财产还可转到非自己名义的股票基金等。我想如果真离婚,您丈夫如果是个男人也不会这么为难你的,毕竟一个女人不容易呢。也请您慎重考虑,离婚毕竟是件大事,还有孩子了。相关法规及事实介绍:《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对财产的转移,如果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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