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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

    律师好!我于2014年以120万元在成都一高新规划区老街买得一栋1楼1底2层楼房屋,总面积为420平米,底层现为店铺使用,该房屋原属单位食品经营部所有,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该房屋原为80年代小代青瓦房,曾经营过猪肉、副食等项目,1999年因单位破产将该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我的卖方并办理了国土证,无房产证。2008年地震后,经营部曾以危房改造为名向社区、镇政府申报并同意改建,后改建为砖混结构二层楼,上层为2套住房,下层为4个铺面,购买时已到国土及税务部门将国土使用证过户在我名下,过户时土地使用权还剩35年。今年我这房已被高新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拆迁规划,我对此事很担心。请问律师: 1.我只有工业用地国土使用证及购房协议,无房产证,这样能否有证据证明这土地上的房屋为我合法所有,该怎样证明,依据是什么?2.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拆迁部门能否以我无房产证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强拆?如强拆我又该咋办?3.如果能得到补偿,可通过哪些方式?能要求在使用价值相当的地段实行房屋置换吗?如现金补偿,大致金额是多少? 急盼回复!!谢谢!! 北京市

    危房 购房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wzyl7g

    发布于2015-11-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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