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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追讨

    2005年以18万转让房子,由于集体房产证不得更改房主名字,只签定了合同、公证,现在二手房东又转让第三手卖了,而且在原房主不知情,二手与三手私下交易,原房主想讨回房子,1.请问二手房东有权转让给三手吗?2.如果上诉二手房东讨回房子,胜算大吗?算违约吗?3.如果三手房东将原房主告上法院,要求原房主赔偿经济损失,能成立吗?谢谢! 北京市

    集体产权 房产纠纷 二手房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SM男孩天空

    发布于2015-1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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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爱在彪哥的天空 丨Lv 3
    1是可以的2没有合理的理由是很难的3可以主张的
    +1 2015-11-21 举报
  • chay888 丨Lv 3
    你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一般是不会处理的。建议你还是去房管交易中心再咨询下吧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1 2015-11-21 举报
  • shoesid 丨Lv 0
    可以起诉索回房产。因为买卖无效
    +1 2015-11-21 举报
  • 旋影天使 丨Lv 4
    首先房子是否属于可以在市场转让的的,如果不是的,而且房产未过户,你和二手房东转卖并没有发生物权转移的的效力;二手房东属于无权处分,三手房东可以要求二手房东赔偿。
    +1 2015-1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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