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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时由大儿子代办,现在大儿子要离婚房产咋办?

    买房时本人因为在外地工作,办理房产手续时由大儿子带办,户名写的大儿子的名字,是在大儿子婚后一年时办理的。因为还有两个儿子,当时本意只是由大儿子代办房产手续而已,并非想把房产归他,当时没有书面代理协议。房款到现在为止都是我付的,已经快付完了,现在大儿媳起诉离婚,请问该房产算是大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这样实在太冤了,对另外两个儿子也很不公平,请问我该么办?后来立的分家协议说明此事是否能证明房产本归我所有?

    购房 共同财产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江堰

    发布于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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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ntx306 丨Lv 4
    房屋的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大儿子,而且是婚后取得,就是大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你付的房款,但是这笔房款是什么性质不好说清。如果没有有利的证据,就会认为是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婚后的赠予没有特别说明的,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予。从你的情况来看,需要找出更有利的证据来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后来的分房协议要看是谁签署的,如果有大儿媳的签字,可以推翻这一认定,如果只有没有的话,因为你们之间属于母子关系,这样的证据证明力很低,需要其他的佐证。供参考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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