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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房屋再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政策五年内是否会取消?

    我想出售一套继承自父亲的房屋,按照国家09年出台的政策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本来想去办理相关事宜,昨天去房屋中介,中介的人劝我:干嘛着急卖呀?这个政策两年之后肯定要取消的,国家政策一阵一阵的,而且二手房成交量下跌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所以政策会放开的。真的么?这个政策这几年有希望取消么?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房屋 房产继承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冰原香子

    发布于2015-1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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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西溪学士 丨Lv 2
    本公证员首先要告诉你,房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而且她已经过世了,只剩下一种过户方法,那就是办理继承,因为无论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都必须是产权人活着的前提下,所以你说直接卖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可能的。你家只有办理完继承公证以后,拿着公证书去房地局更名,然后才能交易,当然了办理新的房产证后,时间肯定是新的。需要告知您,继承是免税的,不需缴纳任何税,只有公证费而已,公证费是这样的如果是你们子女继承公证费是房产评估的2%。再次转让就是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涉税如下: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印花税:房款的0.05%2、交易费:3元/平方米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满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着一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房证、存折等)3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7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1 2015-11-21 举报
  • melonysy 丨Lv 4
    国家的这个政策依据现在的房产行业的情况看是不可能取消的。
    +10 2015-11-21 举报
  • 乖乖 丨Lv 4
    您好,国家政策的问题是没有人可以预期的大家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至于20%的个税如果您原来名下没有房产的话是没有的如果有房子看现在继承的房子是哪年的如果房龄比较老有可能差不出原值是没有那么多个税的
    +19 2015-11-21 举报
  • heidiyan 丨Lv 3
    你好,就目前的形势来看短期内应该不会取消;
    +18 2015-11-21 举报
  • 清风明月白云 丨Lv 4
    您好!据我所知道的。目前没有说近期取消的气象。
    +17 2015-1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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