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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有权争财产么?

    我父母离婚时我13岁,当时我父亲经济上遇到困难用楼贷款了,母亲去父亲单位闹,说不离婚就不让我父亲上班~无奈父亲只好离婚``当时我不懂事~~母亲没要我~~我就判给父亲了~~唯一的财产就是楼~在母亲的威胁下我父亲把房照赎回来就给我母亲了。但是继承人写的是我姥姥的名字~~~我们俩人净身出户~~我母亲现在要嫁人,我今年21~~我能争回这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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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gz-yingtin

    发布于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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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an6151 丨Lv 0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作为子女是没有权利去争取财产的,只能要求父母双方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给你。 如果你想得到财产,就要保持对母亲和姥姥的孝心,争取母亲及老老以后将部分财产转移或分割给你。不过,这个希望的可能性不大。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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