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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揭阳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省国土资源厅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区(原试验区)渔湖镇和美村和李经联社属下集体土地7.74亩)农田做为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之用,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公土资(建)字2013)1330号文批复.3827公顷(折合110关于揭阳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北京市

    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仰慕孔子

    发布于2015-1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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