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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人姓名的纠纷!

    本人自父辈承继宅基地证一处,当年登记宅基地证的使用人姓名为本人大哥。自承继后一直无法变更使用人姓名,原件由本人持有。后来因本人保管不妥造成原件遗失,致电房管局说无法补办。前几年将宅基地转让给同村村民,只给了复印件并签署转让协议。因现在要进行产权确认,转让人要我提供原件核对。故出现以下情况:原件遗失无法补办,查核存底要持证人签名证实;因与大哥关系恶劣,他不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打算上告争夺该地的权利,说我侵占他的宅基地。(因当年写的是他的名字,在房管所留底的存根联是他的名字)。自85年发证到现在,期间进行过土地摸底或盘查,都是以本人名义登记的。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如何证实宅基地原来的使用权是归我,而不是我大哥的?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纠纷 宅基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全能使者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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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哆啦kitty 丨Lv 4
    您好,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他人有异议可以起诉确权
    +1 2015-11-15 举报
  • 飞飞凤11 丨Lv 2
    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的。
    +1 2015-11-15 举报
  • 清新愉快 丨Lv 0
    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他人有异议可以起诉确权
    +1 2015-1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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