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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家是否违约

    本人是卖家(甲方),今年8月与买家(乙方)签定相关合同,出售房屋一套。   合同共15页,第11页的“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乙方于2013年10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890000元”。       但实际这89万乙方是要通过中国银行的商业贷款支付的,在合同第6页中,又写着“贷款金额款项以银行具体放贷时间为准”。        2013/10/8过户的,10/23乙方可以拿产证。我也打电话催过他,他说10/24去拿。         因为我是卖一买一,等着这89万去付自己买的房子的首付(约定日期是11/10)。今天11/1还没收到钱,一问才知道,乙方今天才去交易中心拿的产证。打电话问房产中介了,今天买家把抵押权证交过去,中国银行最快也要12月初放款了。      急啊!我11/10付不了首付了!!!      请问这种情况,买家算违约吗?——1,我10/31没收到89万。     2,产证拖了这么久才拿,买家没责任吗?       3,如果买家算违约的,我能要滞纳金吗(合同中写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十,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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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油菜花开的时节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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