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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乡镇企业水泥厂的员工,在20O0年转制为水泥有限公司,注册金额为1470万元,我也入了股4万元

    那年公司拍卖旧铁旧设备等共收入1仟多万元。几年来也没有清算,因政府拆迁补偿费没有一次性支付,董事会私下多次向其儿子的公司注入金额4仟多万元。2014年底董事会决定把拍卖,也就是说我当时入股四万元就给这么点钱,职工安置与银行还货1仟多万元,我也不知道拿多少钱。后天通知我开会,补偿安置补助费是1个亿少一点,公司拆迁,在20O0年转制为水泥有限公司。2010年政府应开发需要我是乡镇企业水泥厂的员工。请给我拿主意,注册金额为1470万元,我也入了股4万元,其中乡镇政府占股份的47.5。厂里职工与干部合计52,所以公司还小规模生产,听说给我们的底.5。其间我们董事长的儿子在外面开了个制砖有限公司,怎样维权,当年我个人分红含个人所得税合计6万元?谢谢,拿个人身份证去注销股权转让事宜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拆迁补偿 企业拆迁 水泥 举报

    提问者:茶的氤氲

    发布于2015-1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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