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新建小区换热站所使用的土地属于业主公共部分吗?最好告诉我相关依据。(来自烟台新建小区小区)

    业主 土地 举报

    提问者:sunmooner

    发布于2015-11-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捕鱼达人 丨Lv 3
    以入户表为界划定产权。换热站提供的热水暖气等,相应由供热部门支付,因此热交换设备维修养护的费用,以入户截门为界线划分。换热站不属于业主公用部分,入户表以前属于能源供应单位,属于热能源。按照国务院政策。因此,不是业主公共部分,属于热能供应单位所有不属于根据国务院相关政策,住户热能管线以外的部分,包括公共管道和热力站,不得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能源供应系统,属于业主自用部分,自入户表以后。没有采用热流量计量的暖气设备<
    +1 2015-11-1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