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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之前租房是2015年8月15日入住,到明

    律师您好,之前租房是2015年8月15日入住,到明年。押金一个月,付三个月房租。签合同时没有认真看。现在问题他们需要提前三十日交下一个季度房租。预期三天算违约。我一直以为下个月交大意了期间没有任何通知于20号打电话说我违约要扣我每天一个月房租的百分之十滞纳金,并且赔付一个月租金的百分之二百违约金。再续交三个月房租。房租和滞纳金我可以认那么这个百分之二百违约金算不算霸王条款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租 押金 举报

    提问者:jcd1234

    发布于2015-10-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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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wyyl08 丨Lv 0
    你好,是的。
    +1 2015-10-22 举报
  • suihurong 丨Lv 0
    你好,不合理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证明该条款无效。
    +1 2015-10-22 举报
  • 木易yt 丨Lv 0
    协商不成,到 法院起诉解决。
    +1 2015-10-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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