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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分悬赏跪求律师解答,农村房产纠纷案

    当年因为我未成年没办法用自己的户口本申请宅基地,所以我家的宅基地是用我大姑父的户口本申请的,我大姑父家的债基地是用我大大家户口本申请的,我大大无偿给他过了户。现在我家盖这房的房本已经下来了,但大姑父却不愿意给我们过户,除非给他5万块钱,我们不认出这钱,所以他将我们告上了法院,说这房子是他的,因为房本是他的名字,要我们搬出去,我们有一切证据证明这房子是我们出钱盖的,只是申请宅基地时用的他户口本,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打官司能赢吗?到法院我该怎么做?请明白人告诉一下,谢谢 北京市

    农村产权 户口 房产纠纷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春来2011

    发布于2015-10-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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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rane1986905 丨Lv 0
    最初 4间平房所有者是你爷爷跟奶奶 后来他们去世了 这个时候遗产继承开始了 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 这个时候2男3女有相同的继承权 这2男3女如果都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如果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 那么就视为2男3女都接受继承 这个时候这4间平房归2男3女共同共有享有的是共同财产所有权 因为4间平房没有进行分割。 你父亲82年后20年没有申诉不属于放弃遗产 除非有当时书写下的放弃继承的字句或者有相关人证可以证明他口头表达过放弃继承 2男3女不管是谁没有申诉都说明大家对继承权没有纠纷 都确定对方是自己的亲兄弟姊妹 明白我的意思不 你说的已经过去20年了,是否还能分遗产,村委会行为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里面关于20年的规定指的是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显然关于继承权在你这里应该是没有什么纠纷的 所以不适用 现在的情况是遗产共同财产所有权分割产生了争议 也就是对于那4间平房 你父亲的共同共有财产权利受到侵害 适用民法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这个时间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遗产共同财产共同共有权利被侵害时,而不是你爷爷奶奶去世继承开始时。所以还在诉讼时效内 注意不是继承权纠纷而是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 村委会的行为 因为当时4间平房是你大伯和小姑妈在管理使用 也不能说村委会就有过错 事实上比如你跟你媳妇结婚后买的房子 房产证上假如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房子仍然是你跟你媳妇的共同财产 她也是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人 虽然没有她名字 只要她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们结婚以后买的 只要同样只要你父亲能证明 当时老人去世后 没有遗嘱 你父亲也没有写过任何关于放弃继承的字条说过任何放弃继承的话 那么4间平房里就有你父亲一份。 胜算很大。
    +1 2015-10-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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