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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拆迁房屋都是五年前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合同,但是现在说国家不允许,更改赔偿安置该如何是好

    政府拆迁房屋,都是五年前农民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合同,以前的安置方法就是,修安置房然后被拆迁人按照合同上的房价每平500元去购买安置房。但是五年后的今天政府又说国家不允许修建安置房安置的方案,让我们去购买旁边那些开发商修建的房屋,但是购买房屋就是按照开发商的每平米4800元购买,政府只是每户人按照补贴了几万块,补贴的钱政府直接就打给开发商,而且购买房屋的价格除开补贴也是每平米4000元左右。开发商的房屋是两年前开始修建的,根据我们当地买房情况,这两大开发商的房屋几乎是没有怎么卖出去的,这应该是开发商与政府有内幕造的(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主要就是想请问一下您,政府未按照当初的合同履行合同,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不履行当初的合同。这是政府不履行合同在先,是否需要啥证据之类的,我们才能顺理成章的让这份合同无效。本来这份合同对于五年后还未得到安置的我们没有多大的利益。谢谢帮助!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zr689

    发布于2015-10-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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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清新愉快 丨Lv 0
    没有用。如果真的是国家政策发生改变,那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都必须接受这种情况。
    +1 2015-10-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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