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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的时候,买了单位的房子,当时是几个人合买的,有集体房产证,后来单位不景气,房子被法院拍卖给

    2001年的时候,买了单位的房子,当时是几个人合买的,有集体房产证,后来单位不景气,房子被法院拍卖给 北京市

    集体产权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swj19821119

    发布于2015-10-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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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张巧明 经纪人
    问题不完全,第一房子建好了,办理房产证没有? 第二个房子拍卖后,产权所得是谁? 第三房产证共有产权人是谁?有比例吗?
    +1 2015-10-14 举报
  • iloveu7 丨Lv 1
    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对方胜诉是正确的
    +1 2015-10-13 举报
  • abc4077 丨Lv 0
    你好,虽然没有看到证件,但是我觉得显然你们的证件是不充分的,你们手里的房产证应该还是单位的名字,总之不是你们个人的名字,私下的这种交易是否真的存在,外人是说不清的,所以国家要求过户,你们是几个人合买的,估计是无法过户的,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还是单位的,单位欠账,法院拍卖单位的房子还账,是合情合理的。。。至于你们的损失,只能你们起诉单位,要求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
    +1 2015-10-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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