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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村地处万州归属于生态旅游开发地,须搬迁、退出宅基地,政府以143800/每亩收回,开发商修建还房以

    我村地处万州归属于生态旅游开发地,须搬迁、退出宅基地,政府以143800/每亩收回,开发商修建还房以1050/平米价格卖给村民,对于搬家费用及安置费,要房的8000/人,不要房的没有。愿意退出宅基地又不要房的,按改府的143800/亩计算分三次三年付。请问村民有哪些合法的权利 北京市

    房租 开发商 宅基地 搬迁 举报

    提问者:boising

    发布于2015-10-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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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hay888 丨Lv 3
    土地出让后的生存问题需要解决。具体的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 2015-10-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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