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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凡小凡童鞋 丨Lv 7
    第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可见,对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问题严重导致影响居住,比如顶层漏雨修了多次还是漏雨不能居住,使用不符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致使隔音效果很差,影响了业主正常居住使用等问题,购房者可以退房。但是对于墙皮脱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
    +11 2015-09-29 举报
  • roye_li 丨Lv 7
    当然是开发商承担了
    +1 2015-09-29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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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房屋依旧在保修期内,而公共管道的破损并不是由黄先生自身原因造成,因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包括保修期内房屋装修损失以及其他直接损失均应该由房开商承担。
    +1 2015-09-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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