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nhc0 丨Lv 1
    1、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 贷款额与账户余额无关! 烟台正式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的第一条便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2、放开首套、二套界限 首付比例最低两成 烟台已经放开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限,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同时,不管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标准一致。对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公积金连缴6个月可申请贷款 对于异地缴存,烟台也已明确:“对拥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可向住房备案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烟台公积金贷款利息下调 五年期以上降至3.5% 烟台自6月29日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息,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息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息由3.75%下调至3.5%。按照规定,对于6.28日之前发放的贷款业务,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这一年年底最新的贷款利息。6.28之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将直接执行新利息。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11 2015-09-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