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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中如何考虑赡养义务付出的因素

    父母分别于1996和1997年去世,母亲名下有房产一套。共有5个子女,分割时如何考虑如下因素:1、本人(次子)从结婚至父母去世一直生活在父母身边,期间母亲偏瘫在床8年多,一直由我陪伴并照顾,其余兄、姐、妹部分时间(主要是星期日)协助。经济上父母均有收入,自理。2、 父母去世后,现金及动产均由5子女均分。房屋由本人居住至2001年,之后使用:姐姐3年、妹妹2年,其余时间本人管理,或空房或出租。3、95年此房改房私有化交款时,父母口头承诺未来房子归我,要我出资,本人(分两次)出资占当时总房款的92%,约3.5万余元。 父母去世后,房子一直未做分割。若现在分割,如何合理补偿我的付出。 如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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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圆圆小姐2010

    发布于2015-09-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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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jfsmy 丨Lv 3
    协商或者起诉
    +1 2015-09-25 举报
  • immarlerype 丨Lv 0
    先自行协商吧。协商不成,就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定
    +1 2015-09-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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